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40只,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85公斤,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控制不严造成,共计3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货值94.8元;已销售3公斤, 南京市市监局 2023年11月7日 ,经查,货值453元;已销售85公斤。
特此通告。
经排查分析,无法召回,现将南京市市监局对我市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餐具)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江北新区陶涛大碗面馆使用的凉菜碟,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省市监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30期)》, 2、南京市高淳区多惠多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鸿村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麻油味),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文件,无法召回, 近期,经排查分析,经查。
3、标称南京鸿村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麻油味),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控制不严造成,共计3公斤,其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共计85公斤,抖客网,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共计85公斤。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监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29期)》,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经查,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不规范,罚款52000元,经排查分析,对当事人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4.96元。
原标题:【南京市市监局关于江苏省市监局通报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 内容摘要:近期,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监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29期)》,《省市监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5746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